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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作     者:胡东飞 

作者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 

出 版 物:《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年 卷 期:2013年第21卷第6期

页      面:111-116页

学科分类:030605[法学-犯罪学]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正当防卫 时间条件 制止侵害 保护法益 

摘      要:时间条件之所以成为正当防卫不可或缺的条件,是由正当防卫权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防卫的时间要求从时间上反映了防卫行为的正当性。由于正当防卫是在不法侵害发生时,不能期待国家公权力机关救济与保护,而允许个人采取防卫行为制止不法侵害以保护法益,所以,对于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判断,应当以在当时情形下,采取防卫行为对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是否具有必要性(或者说是否有意义)为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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