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录入征信系统——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自贡支行签订协议
出 版 物:《征信》 (Credit Reference)
年 卷 期:2012年第30卷第4期
页 面:F0003-F0003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 法定义务 信息录入 中心支行 自贡市 签订协议
摘 要:2012年6月11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自贡中心支行共同举行执行信息录入征信系统启动仪式。仪式上,双方签署了操作规范意见书。今后,拒不按照法院生效判决、调解、裁定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由法院移交人民银行在征信系统进行记录。其内容还包括: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坏财产的;被执行人放弃产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