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
作者机构:长安大学人文学院西安710064
出 版 物:《理论导刊》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年 卷 期:2007年第6期
页 面:33-3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依靠法治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新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诉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特征的内在要求。通过立法科学化、政府法治化、司法公正化和法治文化普及化,法治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