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官的生活待遇与品行操守——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例
On the Remuneration and Ethical Behavior of the Judges:Taking the Example of Nanjing Republic Government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02年第17期
页 面:133-1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主 题:中国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司法官 生活待遇 品行操守 司法腐败
摘 要:司法官生活待遇问题不仅关系到司法主体的社会地位,而且关系到司法主体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直接影响到他们品行操守的好坏、司法效率的高低乃至司法公正与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官的薪金虽有固定标准,但低于普通文官;薪金级差大,两极分化严重,司法官责权轻重与酬劳多少不成比例;由于政府司法经费缺乏保障,司法官本已有限的薪金不能足额发放,司法官度日维艰,降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办案效率;司法官生活待遇过低,也不利于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促使司法界人心涣散,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司法腐败,妨碍了司法机器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