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挂失后被支取的法律纠纷及其启示
作者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分行
出 版 物:《中国农村金融》 (China Rural Finance)
年 卷 期:2010年第6期
页 面:70-7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挂失手续 法律纠纷 存款 2007年 储蓄存单 2008年 储蓄方式 邮政所
摘 要:基本案情2007年8月7日,杨某在A市邮政局直属分局所辖的西湖路邮政所开立了2张金额为10000元、以"杨某"为户名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该存单记载:储蓄方式为留密,起息日2007年8月7日,存期12个月,利率3.33%,到期日2008年8月7日。2007年9月7日,该两张存单被办理了存单挂失手续,后于同年9月15日被办理了取款手续后销号。杨某于2008年8月8日上午持存单到开户处取款时,被告知存款已被挂失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