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作者机构:上海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委员
出 版 物:《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01年第3期
页 面:11-12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委员会 上海市
摘 要: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关于制定上海市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代表议案。大会以后,委员会两次邀请领衔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就议案的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听取他们的意见。委员会于2001年4月4日举行第17次委员会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李训义等14位代表根据上海市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现状指出: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