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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重灾区10县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

Studies on Bearing Capacity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of 10 counties in Area Hited by Wenchuan Earthquake

作     者:彭立 刘邵权 刘淑珍 苏春江 PENG Li;LIU shao-quan;LIU Shu-zhen;SU Chun-jiang

作者机构: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41 

出 版 物:《四川大学学报(工程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Engineering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09年第41卷第3期

页      面:294-30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3002[工学-环境工程] 0830[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7[理学] 08[工学] 0713[理学-生态学] 

基  金:四川省政府抗震救灾重大应急专项资助项目 

主  题:地震重灾区 承载力 资源环境 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 

摘      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目的在于为重灾区恢复重建提出适宜人口规模,使灾后重建的人口空间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分析了汶川地震重灾区10个县地震后资源环境的变化趋势,对水资源、环境容量和土地资源分别进行评价,应用"木桶短板效应"原理,确定以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力反映整个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并从土地粮食承载人口、适宜建设用地承载人口和经济收入承载人口等3个方面分别进行计算,综合确定人口的合理规模。10个县的人口合理规模研究结果为:在2010年之前的恢复重建期,为132.5~140万人;从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而言,为99.5~106.5万人。结果表明:10个县资源环境承载力已达到极限,基本能够支撑震后人口恢复重建的需求,恢复重建阶段基本上不用考虑大规模移民;但10个县资源环境不足以支撑其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需求,需要在恢复重建完成后,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引导人口向其它区域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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