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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丧赠刍议

作     者:齐书深 

作者机构:黑龙江省人民出版社 

出 版 物:《求是学刊》 (Seeking Truth)

年 卷 期:1995年第22卷第2期

页      面:110-11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厚葬之风 诸侯王 等级特征 地方官吏 特权利益 东汉初期 《诗经·国风》 “事死如事生” 玉衣 葬具 

摘      要:生和死是人类面临的两个重要课题。在中国古代,人们对此已有认识,荀子的“敬始慎终说,《吕氏春秋》的《贵生篇》即是有关“生方面的阐述。而对于“死,古人更为重视,在《诗经·国风》中就有“凡民之丧,匍匐救之的朴素思想。及至西周时期,统治者专门制定了一套丧葬礼仪来处理人生最后一站──“死。到汉代,围绕处理“死的问题,除丧葬制度的发展更趋隆重外,厚葬风俗亦随之盛行起来,与此有关的丧赠也发展起来。本文拟从赙赠、葬具和葬地、厚葬与丧赠三个方面探讨汉代的丧赠。一、赙赠赙赠包括两方面内容:(-)官赙;(二)私赙。官赙是指诸侯王、公卿、百官大臣等死后,国家要赏赐大量钱财以助丧事。赏赐的钱财有金钱、布、帛、绢、缣、粟等,并根据地位、身份的不同,赏赐的数量也有所不同。官赙从西汉到东汉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西汉时,官赙主要赏赐给诸侯王、国家重臣、公卿、太后太子之师、二千石等,从史书记载看,官赙制度也正在逐步形成。到东汉,官赙在西汉发展的基础上正形成了具有等级特色的官赙制度,明确对始封诸侯王、嗣诸侯王以及二千石做出赙钱数量不等的规定。这表明东汉统治者在维护自身特权利益方面进了一步。东汉官赙的范围也比西汉广泛,一些朝中大臣、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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