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权利不对称及法律调整
作者机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32
出 版 物:《学术交流》 (Academic Exchange)
年 卷 期:2004年第4期
页 面:33-3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分置,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最大特色。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在首次发行股份、配股、增发新股、股利分配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权利不对称,应从修改《公司法》、改善流通股股东结构、强化流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首次发行股份、配股、增发新股、股利分配的话语权入手,逐步缓解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权利不对称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权利,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