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仲裁解决机制
On Arbitration Resolution Mechanism of Transnational Disput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作者机构:贵阳学院贵州贵阳550005
出 版 物:《贵州民族研究》 (Guizhou Ethnic Studies)
年 卷 期:2012年第32卷第6期
页 面:36-3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法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11BFX14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仲裁机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解决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当前的国际仲裁机构中,常设国际仲裁法院,最适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跨国争议。常设国际仲裁法院有必要完善现有仲裁机制,建立一套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特殊机制。这一特殊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仲裁庭、成立专家小组、规定友好仲裁等多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