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白矾中毒死亡鉴定1例 收藏

白矾中毒死亡鉴定1例

作     者:卢延旭 孙双龙 邓小军 马子宁 

作者机构:中国刑警学院法医学系辽宁沈阳110035 

出 版 物:《中国法医学杂志》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年 卷 期:2002年第17卷第3期

页      面:161-162,168页

学科分类:1001[医学-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100105[医学-法医学] 10[医学] 

主  题:白矾中毒 死亡 鉴定 法医学鉴定 

摘      要:白矾(alum),又名明矾,化学名为十二水合硫酸铝钾.据文献记载[1~3]:在中医临床上及民间偏方中,多以复方内服用于久泻不止、便血、湿热黄疸及某些癫痫和精神病的治疗,外用治疗痈肿疮毒、湿疹、疥癣、口舌生疮及耳内流脓等,但剂量过大,可引起口腔、喉头的腐蚀性灼伤,浓度过高侵蚀肌肉,引起溃烂甚至死亡.鉴于白矾中毒死的法医资料报道甚少,现报道1例,供同行参考.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