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的法理和制度变迁
Legal and Institutional Transition from Employment Contract to Labor Contract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法学》 (China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2年第3期
页 面:103-11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从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的社会化变迁,劳动法对民法中的两大基本原则平等与诚信进行了理念上的更新,矫正了形式平等并升华了一般诚信,转向了劳动法中的实质平等和最大诚信。从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到变更,雇佣契约与劳动契约的法律调整呈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及处理手段。通过退休年龄的实例分析,可以发现劳动契约被注入了社会保险、岗位资源等雇佣契约所不具备的社会化因素。从社会化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就是弱者,劳动法必须突破民法视域下雇佣契约平等保护的作法,进而实现单方面倾斜性保护劳动者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