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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平:征求意见稿尚待完善

作     者:施平 

作者机构:钟祥市人民政府 

出 版 物:《教育与职业》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年 卷 期:2010年第1期

页      面:45-46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403[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主  题:征求意见稿 国家教育督导团 教育行政部门 办事机构 法律责任 国务院 督学 

摘      要:《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虽然在机构、督学、督导的实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却在三个方面仍有待完善。 一是机构性质上不具有独立性。《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这一规定将造成该条例在权威性上的“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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