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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非同小可的“删除”——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制定中两条规定的修订

作     者:黄文龙 

作者机构:乐山师范学院中文系 

出 版 物:《新闻记者》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年 卷 期:2007年第9期

页      面:63-6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突发事件 《紧急状态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法制办 修订 删除 “非典”事件 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目前仍在讨论制定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从制定《紧急状态法》演变而来的,而起草《紧急状态法》是缘于2003年的“非典事件和2004年修改宪法。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栏目的第二项,提出要制订《紧急状态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上海市法制办分别接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着手起草立法草案建议稿。随着立法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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