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执业会计师应具有的“应有的职业关注”
出 版 物:《财贸研究》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
年 卷 期:1996年第7卷第1期
页 面:69-71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摘 要:一、“应有的职业关注及其涵义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通过审计程序委员会分别于1947年和1957年发表了题为《审计标准说明草案——其公认的意义和范围》和《公认审计标准——其意义和范围》二个公告。从而使“民间审计界有了一套统一的公认的标准可资遵循这个“公认标准里有一条很重要的条款,那就是职业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和编制报告时,应尽到应有的职业关注。 随着各国民间审计准则的相继问世,“无论美国还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一般标准,都要求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编写审计报告中具有应有的职业谨慎。“关注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