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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的通知

作     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 版 物:《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年 卷 期:2019年第2期

页      面:33-3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参保 调剂工作 

摘      要:浙政办发[2018]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提高我省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基金持续保障和抗风险能力,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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