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出 版 物:《中国工会财会》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年 卷 期:2009年第1期
页 面:59-60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税务总局 答记者问 财政部 负责人 消费税
摘 要: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理解三个条例的有关内容,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