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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根源:刑法对经济犯罪的控制

Dilemma and the Source: Criminal Law’s Control of Economic Crimes

作     者:唐稷尧 TANG Ji yao (Politics and Law Department,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068, China)

作者机构:四川师范大学政法系四川成都610068 

出 版 物:《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01年第28卷第1期

页      面:32-3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四川省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 [川教计 ( 1999) 12 8号 ] 

主  题:经济犯罪 刑法 市场规范 刑法效益 市场经济 个体利益 刑法威慑力 道德 利益主体 刑事司法 立法 

摘      要:伴随刑法成本增长的是经济犯罪浪潮的高涨 ,经济犯罪的巨大破坏性要求刑法加强对经济秩序的维护 ,但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又要求刑法为经济自由而保持谦抑的价值取向。这种困境的根源在于 ,一方面 ,刑法的扩张具有现实的基础 ,即加速市场规范的建立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另一方面 ,刑法效益的实现又存在制约因素 ,即刑法威慑力对经济犯罪的局限性以及刑法所面临的道德基础性危机。因此 ,在刑事立法上应采取重重轻轻的政策 ,在刑事司法上要加强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避免性 ,同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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