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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礼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作用及成因

作     者:赵俊如 李生龙 

出 版 物:《现代法学》 (Modern Law Science)

年 卷 期:1993年第15卷第1期

页      面:84-8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宗法制度 古代法律 成因 上层建筑 封建法 历史唯物主义 统治阶级 血缘关系 充分发展 演变 

摘      要:今天的法制是昨天法制的发展和继续。对于礼这一法制现象,我们应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它的内容与演变,进而阐明它在整个中国古代法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成因。本文浅作这方面的尝试。一、礼的主要内容与(?)变礼滥觞于原始的宗教祭祀,但它演变为礼治观念,直至成为统治阶级安邦治民的手段,则是在宗法制度得到充分发展以后。所谓宗法,最早是为了保卫有着同一血缘关系的奴隶主大家族的政治、经济特权(特别是财产和权力再分配方面的利益)而从氏族制的基础上蜕变而来。周公制礼,“礼刑并用,礼与刑一起跨入了西周奴隶制社会上层建筑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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