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2015年第7期
页 面:6-1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财政性资金 预算管理 借贷资金 还款来源 国家机关 采购项目 事业单位
摘 要: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