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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克制”——律师业精神使命和良性发展之逻各斯

作     者:朱祖飞 

作者机构: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法治研究》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年 卷 期:2009年第1期

页      面:97-10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绝对物质 精神价值 法律正义 自我克制 

摘      要:当代社会,物质功利主义兴起,律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理想困惑,出现种种职业道德缺乏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人类意识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性角度出发,提出律师职业共同体主体性的重要性,重述律师业的价值在于:捍卫法律正义,从而得出律师自我克制的意义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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