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朱祖飞
作者机构: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法治研究》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年 卷 期:2009年第1期
页 面:97-10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绝对物质 精神价值 法律正义 自我克制
摘 要:当代社会,物质功利主义兴起,律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理想困惑,出现种种职业道德缺乏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人类意识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性角度出发,提出律师职业共同体主体性的重要性,重述律师业的价值在于:捍卫法律正义,从而得出律师自我克制的意义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