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草原林业的家庭牧场经营形式
Management Forms in Family Owned Pasture of Grassland Forestry作者机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林业局
出 版 物:《干旱地区农业研究》 (Agricultural Research in the Arid Areas)
年 卷 期:1997年第15卷第3期
页 面:78-8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7[理学] 0713[理学-生态学]
摘 要:在草地林业发展中实行家庭牧场为主的经营形式,能够调整林畜比例,有利于维护草地生态平衡和解决灾年的饲草饲料。在家庭牧场中发展林业,应具备思想解放,能很快认识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勤劳致富,积极从事生产;又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独立经营的草地等。家庭牧场林业应有主体防护林区,饲料林区,间接受益防护林区,受益饲草饲料作物区等区划。家庭牧场林业建设要引进各项新科学技术和进行科学管理。这种形式符合草原牧区牧民一家一户分散放牧,草畜双承包生产责任制,生产对象流动性大,能极大地促进草原林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