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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界人士指出:房价收入与住房信贷要合理配比

出 版 物:《中国建设信息》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年 卷 期:1997年第3期

页      面:15-1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住房信贷 住房消费信贷 信贷业务 行界 城镇居民 房地产 房屋价格 购买力水平 地区发展 居住水平 

摘      要: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有关人士提出,房价、个人收入与住房消费信贷比例要科学合理,这样才有利于大力开办住房消费信贷,促进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和改善。 这些人士认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能否发展起来,其关键环节之一是房屋价格和居民的收入水平。从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只能先从中小城市房价比较低,并与老百姓购买力水平相适应的地区发展起来。比如每平方米售价在500—800元,一套百平方米的住宅在5—9万元左右,个人拿40%,银行贷60%,贷款3—5年就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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