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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若干基本问题

作     者:赖正直 

作者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南宁530022 

出 版 物:《社科纵横(新理论版)》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年 卷 期:2008年第4期

页      面:107-10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背信的滥用权限说 目的犯 单位意志 

摘      要: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在本质上是一种背信罪,应采取背信的滥用权限说,准确界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成立范围,防止人为扩大或缩小打击范围;通过合理的解释方法,将谋利或加害的目的纳入构成要件,即金融机构必须具有为本单位或第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谋利目的)或者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目的(加害目的),才能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并准确认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分标准,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与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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