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税制 培植新财源
作者机构:静安区税务分局
出 版 物:《上海财税》 (Shanghai Finance and Taxation)
年 卷 期:1994年第3期
页 面:16-17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新税制 效益财源 分税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地方企业所得税 发展第三产业 地方政府 经济结构 静安区 特色商业街
摘 要:现行分税制是在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基础上,以税种划分各级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这就为各地方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规范原则,加快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分税制的显著特点是实行存量与增量分成,也实行增量部分分成,每年按全国增长率的一定比例,作为增量划拨地方财政.同时也要求各地方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结构,重新规划、培植新的财源。在分税制的条件下,各地方要正确处理好支柱财源和非交往财源的关系,要保支柱财源,更要注重培植非支柱财说本文结合静安区的经济发展实践,谈一波分税制条件下区级财源的开拓问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拓效益财源 分税制后把地方企业所得都留给地方,目的是要促使地方致力于提高经济效益,扭转地方企业所得税逐年递征的趋势。因此,狠抓企业经济效益,已成为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要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入手,抓好利润指标或所得税缴纳的考核,实行政绩与效益、奖金福利双挂构.建立效益监督机制,实行效益目标考核制度,以开拓效益财源。我们认为,开拓效益财源应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