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编制技术方法
Technical method of development the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作者机构: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出 版 物:《中国环境科学》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年 卷 期:1997年第17卷第4期
页 面:365-36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830[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工学]
摘 要:我国《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执行要求。标准提出了一个污染源必须同时遵守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项限制指标。以众多企业的排放数据和“最佳实用治理技术为依据制定排放浓度限值;以环境质量要求和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中性气象条件为依据,经计算后确定排放速率限值;以污染源周界环境空气浓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确定无组织排放限值。经过一定范围的调查检验后,表明该标准具有基本适宜的宽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