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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氏山林置产簿》看明清徽州山林经营

作     者:陈柯云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出 版 物:《江淮论坛》 (Jiang-huai Tribune)

年 卷 期:1992年第1期

页      面:73-8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3[法学]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徽州 山林经营 祁门县 明清 东都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资料 嘉靖 残本 研究所 

摘      要:一 《李氏山林置产簿》考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有一部明代徽州山林置产簿残本,尚存有178号山场的置买、租佃、砍伐、贩运等事的记录。其上自宣德9年,下至嘉靖43年,前后达130年,是笔者所见到的反映徽州山林经营状况较为珍贵的历史资料之一。 该簿封面、序言等均缺失,但正文中有“十西都、“十东都或“西都、“东都等地名。据府志记载,明初将祁门县原有十都,划分为十东都和十西都。因明代徽州六县,仅祁门县有东、西都之分,故由此推断,簿载山场有些是坐落在祁门县归化乡十东都和十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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