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思考
作者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 版 物:《经济论坛》 (Economic Forum)
年 卷 期:2003年第2期
页 面:43-4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中国 执法机关 法律责任制度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
摘 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指在商事活动中违反诚实习惯或善良风俗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经营者的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广告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降价排挤行为、搭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抵毁商誉行为、串通投标行为、限购排挤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等,共11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