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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下放区县民政局办理的通知

作者机构:北京市民政局 

出 版 物:《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年 卷 期:2014年第36期

页      面:97-98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主  题:北京市民政局 市场管理 结婚登记 台湾居民 香港居民 离婚登记 暂行规定 登记记录 现行文件 审批制 

摘      要:京民婚发[2014]380号各区县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等13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5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13]36号)要求,本市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下放区县民政局办理,市民政局不再办理。为确保涉外婚姻登记下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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