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纳税年度应计未计的扣除项目问题的探讨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威海>山东威海264209
出 版 物:《黑河学刊》 (Heihe Journal)
年 卷 期:2013年第6期
页 面:7-8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企业纳税本年度应计未计的项目当年未扣除,在以后的年度进行补扣情况是否可行。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可以回到业务发生当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在三年内进行调整,已经补扣补提的项目应在补提补计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