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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价值判断的实体性论证规则

Substantive Rules of Reasoning for Value Judgment in Criminal Law

作     者:苏彩霞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Ecupl Journal)

年 卷 期:2008年第11卷第1期

页      面:61-7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教育部2006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质的刑法解释论研究"(06JC820016) 

主  题:价值判断 实体性论证规则 罪刑法定原则 平等原则 

摘      要:价值判断是刑法问题的核心。两项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刑法价值判断的合理实现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保证,它们分别是:只有在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的情形下,才能对刑法进行扩张解释;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应当坚持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以实体性论证规则为前提,经由妥当的论证程序,运用妥当的论证方法,方能合理实现刑法问题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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