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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保障措施执掌机构的比较分析

作     者:杨向东 

作者机构: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出 版 物:《生产力研究》 (Productivity Research)

年 卷 期:2008年第16期

页      面:92-95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主  题:保障措施 国际贸易委员会 商务部 

摘      要:保障措施属于一种涉外行政行为,其执掌机构既要符合国内宪法及法律的规定,又需遵守国际法之约束。中美保障措施的执掌机构虽都采取了单轨制,但内部的分工制衡具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的比较,使我们认识到保障措施的制度设计,突出了行政权力上的领导,这样的安排既可以保证保障措施规范的实施,又可以减轻国内贸易保护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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