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制定《能源法》的定性定位问题
@@作者机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710049
出 版 物:《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 卷 期:2015年第36卷第6期
页 面:18-23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编号:15ZDB17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编号:XJTU-SK2014049)
摘 要:拟制定《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启动10年却未能走进全国人大立法议程的原因之一,是对它的定性定位缺乏理性认识。对于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作为能源基本法的法律;并非一定要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作为能源基本法的法律。借鉴间接经验教训是唯物主义方法论下的不可或缺路径。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及能源法律群状况是理性认识这一问题的客观基础。我国的拟制定《能源法》内容上宜以政策性、原则性和框架性为主,名称上冠以《能源政策基本法》较妥,定性定位应该是能源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