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 者:白泉民
作者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18年第1期
页 面:335-343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人民代表大会 司法责任制 人大代表 山东省
摘 要:2018年2月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5、服务电话
续借:59003605 59003606
咨询:81100100 59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