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发审委身份与IPO客户质量-基于寻租假说与声誉假说的实证研究
作者机构: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中山大学现代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出 版 物:《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 (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
年 卷 期:2013年第15卷第2期
页 面:121-180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基 金:感谢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董事会的权力结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项目批准号71272196)和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董事会结构、运作与绩效研究”(2012JDXM-0002)的资助.感谢中山大学郑国坚副教授、郑颖助理教授、郑军博士、简宇寅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宋顺林博士以及华南农业大学陈艳艳博士等给予的意见和建议.感谢两名匿名审稿人和苏黎新编辑认真细致的审稿 他们的意见对文章的完善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文责作者自负
摘 要:本文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IPO发审委员为出发点,从寻租假说和声誉假说两个角度检验事务所的发审委身份如何影响其IPO客户质量,以及事务所的规模如何影响上述关系。通过选择从2004年到2011年4月30日所有成功上市的IPO公司为样本,以公司IPO之前的盈余稳健性和可操纵应计项作为公司会计盈余质量的代理变量,以公司IPO之后的市场超额回报作为公司经济绩效的代理变量,结果发现,(1)在IPO之前,选择发审委事务所的公司盈余稳健性程度更高、正向盈余管理程度更小;(2)在IPO之后,选择发审委事务所的公司市场超额回报更高。进一步发现,发审委事务所与其他事务所的客户质量差异更多体现在发审委小所的客户中。这些发现支持了声誉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