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永乐朝的“恢复祖制”看建文朝的官制改革
作者机构:香港理工大学中国文化学系
出 版 物:《明史研究》 (Ming Studies Journal)
年 卷 期:2017年第1期
页 面:15-29页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一引言建文帝朱允炆在位期间,在方孝孺等儒臣的辅佐下,锐意实行宽仁之政,实施了裁并行政区划、更定官制、减轻江南赋税、宽减严刑、削除藩王等一系列的新举措,被史家统称为“建文新政。①其中官制改革方面包括裁撤冗官,改变都察院等机构职能,提高六部、詹事府等机构和官员的品级等措施。其用意涵盖了提高士人政治地位,调整机构行政职能和优化行政效率等方面。建文帝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闰五月十六日即位,不到一个月,六月十二日就撤废了都察院司狱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