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研究——由中美技术转让法律争端引发的思考
Study on Prohibition of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Technology Transfer——Review on the 2018 US Section 301 Investigation against China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商研究>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73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9年第37卷第1期
页 面:144-153页
核心收录: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164)"健康中国背景下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研究"
主 题:投资条约 技术转让 履行要求禁止 TRIPs TRIMs
摘 要:2018年中美技术转让法律争端所反映的实际上是投资条约范畴中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问题。美国投资条约确立了相对完备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规则。因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和投资关系紧密,故WTO框架下的TRIPs对其进行了明文规定,TRIMs也以隐性的方式对其进行了关照,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标准。在国际社会尚未达成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技术转让规则之前,中国应当在投资条约和实践中坚持引入TRIMs标准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标准。基于技术转让在国际投资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中国应当改变技术发展的思路,转换知识产权的立法重点和追责模式,促进国内技术转让立法的完善,并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展开新一轮的技术转让规则谈判、达成具有实际意义的技术转让规则,扭转因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保护关系不明确而产生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