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确认及核算浅析
作者机构: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
出 版 物:《财会通讯(上)》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09年第1期
页 面:104-105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投资收益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 核算 应收未收利息 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 实际利率 票面利率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当期利息收入与当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的差额作为当期账面成本的摊销额。指南中明确说明了企业取得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投资,其付款额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