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罗力彦
出 版 物:《民主与法制》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年 卷 期:2011年第23期
页 面:62-6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故意伤害案 伤害行为 鉴定结论 工商所 打工仔 被告人 所长 被害
摘 要:一个打工仔在歌厅门口打死工商所所长,事情的起因竟是为了50元钱。同是老乡,无冤无仇为何下此毒手? 被害者家属无法接受亲人的突然离世,要求严惩凶手。被告人则哭诉蒙受不白之冤,要求洗脱嫌疑。已经“坦白了的伤害行为,已经无法挽回的伤害结果。两者之间究竟能否画上一个清晰的等号? 答案隐藏在鉴定结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