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的科技伦理观述略
作者机构:工程兵工程学院政教室
出 版 物:《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Journal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
年 卷 期:1995年第11卷第3期
页 面:69-7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主 题:伦理学 科技伦理观 科学技术的发展 罗素 道德准则 科学方法 不道德行为 价值问题 伦理判断 实践精神
摘 要:一、伦理学(价值)与科学(真理)的对立 罗素在他早年的著作《伦理学基础》中主张:“伦理学研究并不是某种超出科学之外的东西,而是与之相同的,它仅仅是科学中的一种。他批评那种把伦理学和科学说成是各自独立的王国的观点有两方面的不足。首先,它忽略了这一事实:伦理学的目的本身就是去发现有关道德或不道德行为的正确命题,而且这些命题同元素周期表一样是真理的一部分。其次,它过分地限制了伦理学的范围。但在他晚年的著作中,却反其道而行之,在伦理学与科学之间划了一条严格的界限。他说:“伦理学与科学的不同在于,它的基本材料不是知觉,而是情感和激情。……一个伦理判断却不是一个事实陈述;它表达了某种希望或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