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铁路警察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On the Reform of Railway Police Macro-managerial System作者机构:铁道部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公安管理系河南郑州450053
出 版 物:《铁道部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年 卷 期:2000年第10卷第4期
页 面:10-16,3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8[工学] 082303[工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306[法学-公安学] 0823[工学-交通运输工程]
摘 要:铁路警察不是企业警察,更不是一个警种,而是国家设立的、专门管理铁路治安的警察机关。现行铁路警察管理体制改革,应当在坚持政企分开、双重领导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铁路警察警务工作的特殊性,防止以适应警务工作共性的体制来代替铁路警察管理体制的模式。铁路警察应当成为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系统,实行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