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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国有企业出资人财务监督缺位的几个问题

作     者:于长春 伍中信 

作者机构:国家会计学院100084 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410079 

出 版 物:《会计研究》 (Accounting Research)

年 卷 期:2000年第6期

页      面:2-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国有企业 出资人 财务监督机制 会计委派制 中国 

摘      要:为了弥补国企出资人缺位所导致的财务监督弱化,政府推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总监制或稽察特派员制。比较分析这三种财务监督的方式可见,会计人员委派制适用于非企业单位和机关;财务总监制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稽察特派负制改为外派监事会制,不仅是把政府行为转变为代表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企业行为,而且更适用于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监督。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国企出资人财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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