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示预期违约构成理论相关问题辨析
Implied 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Related Problems and Constitutive Theory作者机构: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南京210012
出 版 物:《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年 卷 期:2004年第19卷第2期
页 面:62-6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默示预期违约 构成理论 合同法 担保制度 担保义务 履约能力 担保能力 预期违约制度
摘 要:在默示预期违约构成理论中,将“被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一方当事人未在合理期间内提供适当担保作为违约构成要件之一,缺乏法理依据,应予纠正。默示预期违约构成后,权利人通知义务人提供担保具有明显违约救济属性,应在立法精神上予以鼓励。可参照《公约》及英美立法理论,对我国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做进一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