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的理论体系建构——从《刑法》第13条之“但书规定”说起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出 版 物:《克拉玛依学刊》 (Journal of Karamay)
年 卷 期:2015年第5卷第2期
页 面:57-61页
学科分类:030605[法学-犯罪学]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我国《刑法》第13条之但书规定不应只有形式上的宣示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应当采用第13条但书规定使无处罚必要性的行为出罪。但书规定的模糊性亟待理论上构建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的理论体系来填充但书规定之要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实质内容。在违法构成要件层面,根据适用的条件不同,分别从不限定与紧急状态出发,建构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体系;在责任构成要件层面,以期待可能性理论为逻辑起点,建构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