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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设立专职法律顾问的思考

作     者:杨邗 

作者机构:无锡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江苏无锡214044 

出 版 物:《管理观察》 (Management Observer)

年 卷 期:2013年第5期

页      面:139-14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主  题:依法行政 政府部门 法律顾问 

摘      要: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他强调: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领导人艮制定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本文就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完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谈几点粗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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