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之区分 收藏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之区分

作     者:辛坚 闵海峰 章豪杰 

作者机构: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1年第8期

页      面:42-4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建设工程合同 承揽合同 合同本质 立法目的 合同法 管理性 界定 行政 

摘      要:【要点提示】建设工程合同本质上属于承揽合同,两者的区别仅在于所承揽工作内容的不同,即承揽建设工程的为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其他工作的为承揽合同。由此,区分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的问题可转化为界定建设工程的问题。在界定建设工程时,必须以建设工程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为指导,并结合相关行政管理性法规的规定加以分析。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