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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关联交易规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作     者:张志赞 张志孟 

作者机构: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21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200433 

出 版 物:《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年 卷 期:2010年第33卷第5期

页      面:79-8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公司法》 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 关联人 

摘      要: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效率的提高。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关联交易进行规制的立法存在缺陷,主要是关联交易的相关概念不明确,关联交易中相关的制度和程序不完善。因此,实践中,应完善关联交易的披露制度和批准表决制度,应对关联交易的事后救济制度和程序加以完善,确立监事会诉讼制度,确立相关责任人的赔偿制度。建议现行《公司法》应限制公司放弃赔偿请求权,以防止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操纵公司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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