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主体研究
作者机构: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广州510050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080
出 版 物:《法商研究》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年 卷 期:2004年第21卷第3期
页 面:101-10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 业主大会 业主团体
摘 要:物业服务合同即物业管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前者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 ,后者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或业主团体。我国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包括物业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