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代人环境法主体地位的构建
作者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03
出 版 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04年第25卷第5期
页 面:130-134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摘 要:代际公平理论的提出 ,使得后代人成为当然的道德主体。但是 ,为了更好的维护后代人的环境利益 ,应将其确立为环境法主体。本文试着从将后代人确立为环境法主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后代人权利保障等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