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论手机不良短信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救济 收藏

论手机不良短信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救济

作     者:随庆军 

作者机构: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02 

出 版 物:《中州学刊》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年 卷 期:2006年第5期

页      面:96-9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不良短信 法律性质 法律救济 

摘      要:手机短信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方式便利了人们之间的联络和沟通,但一些不法分子发送不良短信诈骗钱财、传播虚假信息、搞恶作剧等,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扰乱了正常的通讯秩序。加强对发送不良短信行为的规范,可以实行手机号码入网实名登记制度,由电信部门对强行发送短信者停止其短信收发业务等。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